受理范圍
(一)人民群眾在社會生產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人民群眾對全市經濟建設、社會公用事業、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人民群眾對政府職能部門、公共服務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作風、紀律以及工作質量、效能等方面的意見和投訴;
(四)人民群眾對政策、政務信息咨詢及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其他有關問題。
不受理范圍
(一)非我市行政管轄權范圍內的事項;
(二)涉及屬于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工作范疇的以及軍隊、武警管轄的事項;
(三)涉及110、119、120等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緊急救助事項;
(四)涉及已進入訴訟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復議的事項;
(五)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事項;
(六)涉及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事項,包括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公開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或者惡意攻擊他人的;
(七)反映人未留下真實聯系方式及反映內容不具體、無法辦理和答復的事項。
(八)同一來信人在規定辦理時效內多次提交內容相同、相近或問題已得到處理的留言。
注意事項
(一)寫信人必須留下真實聯系方式(姓名及聯系電話),以便各單位在辦理過程中進一步核實了解情況,寫信人的個人隱私將受到保護,否則留言訴求將不能正常辦理;
(二)在提交訴求時,一次只能提交一個訴求(不同訴求可分別提交),便于問題及時解決以及對信件管理和監督;
(三)寫信人發信后,請按照辦理時限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