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呼和浩特晚報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賽罕區人民法院依法對章華等2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公開開庭宣判。
經審理查明,以章華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盤踞在小額貸款領域,2009年至2019年期間,通過“套路貸”形式實施詐騙、敲詐勒索、非法經營、尋釁滋事、虛假訴訟、非法侵入住宅、騙取貸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犯罪活動29起,涉及被害人近20人,嚴重侵害被害人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造成多名被害人賣房抵債、企業破產等嚴重后果,嚴重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治安秩序,極大的損害了司法公信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章華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直接實施和組織、策劃、指使組織成員實施犯罪,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騙取貸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經營罪、詐騙罪、職務侵占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9項罪名,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被告人王宇坤等16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1年到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不等刑期及相應財產刑;其余組織外涉案人員被判處10年到1年3個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