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部分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更好的服務企業、服務基層,規范政府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行政主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要積極與相關審批部門協調對接,履行和完善各項審批手續,確保項目建設合法合規。
二、市發展改革委、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等各審批部門及旗縣區人民政府要根據職責,主動服務,簡化辦事程序,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
三、建成區和市政府規劃的重點建設區域內原有市政基礎設施改造工程項目,包括道路(含小街巷)、橋梁(跨河橋、立交橋、高架橋)、管網(供熱、供氣、供水、排水、污水管網)、廣場、綠化、亮化等改造工程,市發展改革委在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時,不再把土地預審、規劃選址或規劃設計條件、環評審查意見、能評審查意見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前置要件。
四、建成區和市政府規劃的重點建設區域內新建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包括道路(含小街巷)、橋梁(跨河橋、立交橋、高架橋)、管網(供熱、供氣、供水、排水、污水管網)、廣場、綠化、亮化、公交場站、停車場,便民市場,環衛基礎設施等工程,市發展改革委在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時,不再把環評審查意見、能評審查意見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前置要件。
五、建成區和市政府規劃的重點建設區域內新建的道路工程占用多宗土地的,市四區人民政府應當向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出具項目用地情況的綜合說明文件,明確項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征收(征購)、征轉情況以及用地范圍內土地類別(國有或集體)、用途、面積、產權人等情況。出具該文件時市四區人民政府應當征求市國土資源局意見,該文件可作為市發展改革委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時的土地預審意見。
六、將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公路、鐵路兩側綠化工程項目作為并聯審批試點項目。市發展改革委與相關審批部門要加強協調聯系,按照并聯審批原則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盡量減少前置審批條件,加快項目審批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