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加快推進我市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增強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意見》(內政發〔2015〕1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堅持政府統籌規劃、適應市場需求、產教融合發展、創新機制體制的原則,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為首府經濟社會轉型升級提供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支撐。
(二)目標任務。到2020年,形成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產教深度融合、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有機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互通互補,學校、企業、社會多元辦學,職業培訓與學歷教育并舉、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具有呼和浩特市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全市職業院校布局更加合理,專業設置更加適應發展需求,發展基礎更加堅實,辦學活力顯著增強,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高,服務能力明顯提升。
——教育結構和辦學規模更加合理。總體保持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的大體相當,公辦民辦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協調發展,職業院校開展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的規模大體相當,總體教育結構更加合理。到2020年,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規模在50000人左右,專科高等職業教育在校生規模在15000人左右,高等技師學院在校生規模在3000人左右,接受本科及以上職業教育的學生達到一定規模。
——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更加匹配。調整完善職業院校專業設置,形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的專業體系。加強支撐與服務我市的乳業、電力能源、石油化工、生物發酵、電子信息和軌道交通、信息產業、現代物流、電子商務以及新興產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相關專業建設,建立健全專業隨產業發展的動態調整機制,確保人才培養模式、規模與我市產業需求相匹配。
——辦學水平和辦學績效顯著提高。職業院校辦學條件明顯改善,辦學水平整體提高,實訓設備配置總體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現代信息技術廣泛應用,擁有一支結構合理、數量充足、業務能力強、專業素質高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專業課 “雙師型”教師數量比例逐步提高至60%以上。職業教育東西部合作有突破性進展,派出一批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引進一批高水平專家和合作項目。培養的畢業生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和職業道德,較強的職業技能和職業發展能力。
——制度建設更加完善,發展環境更加優化。現代職業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職業教育辦學機制,管、辦、評分離的監管機制,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外部支持政策進一步完善。經費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國家及自治區和市本級職業教育相關財政政策落實到位,職業教育經費投入、分配機制更加完善。全社會人才觀念顯著改善,認可和接受職業教育的發展環境明顯提高。
二、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
(一)鞏固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統籌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落實職普招生大體相當的要求,改革中等職業教育招生錄取制度,采取自主招生和網上錄取相結合的辦法完成招生工作。鼓勵優質學校通過兼并、托管、合作辦學等形式,整合辦學資源,優化中等職業教育布局結構。重點建設好呼和浩特市第二職業中專等2所國家改革發展示范校、5所國家級重點校和11所自治區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加強5個旗(縣)中等職業學校建設,統籌旗(縣、區)范圍內職業教育與培訓資源,積極實施學歷教育、勞動力轉移培訓和社會生活教育。在保障學生技術技能培養質量的基礎上,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文化基礎教育、藝術欣賞教育和專業技能教育,實現就業有能力、升學有基礎。
(二)創新發展高等職業教育。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增強特色發展為重點,促進呼和浩特職業學院由注重規模發展向注重內涵和特色發展轉變,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管理機制,充分發揮高職教育的示范、引領、輻射作用。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升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完善教育、圖書、實習實訓基礎設施,滿足專業建設發展需要。密切產學研合作,培養服務區域發展的技術技能人才,重點服務我市及自治區物流、物聯網、旅游、文化產業、養老服務等優勢特色產業。積極開展與本科院校合作舉辦應用技術本科教育試點,搭建技術技能人才成長“立交橋”。發揮原有優勢,加強實踐技能教學,辦好技師學院。
(三)推進中高職有效銜接。加強對口升學考試的服務和指導,提高我市中職學校對口升學比例。支持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與專業對口的骨干高等職業院校聯辦初中后5年制分段(簡稱“3+2”)高等職業教育,開展“3+2”高職加應用技術本科教育, “3+4”中職加應用技術本科教育辦學試點。探索和區外優質職業院校、技師學院共同舉辦“2+3”、“2+4”等培養方式,切實打通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的上升通道,擴大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升學機會。到2020年,基本構建起中職—專科—本科—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高層次應用型技能人才培養體系。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開展中高職銜接人才培養機制改革,主動和高職院校進行銜接,共同制定培養目標、專業設置、課程體系等方面的培養方案。逐步建立完善技能拔尖人才、技能競賽優秀選手免試升學制度。
(四)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融通。面向中小學開放職業院校實習實訓基地,為中小學校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和職業技術技能教育提供師資、場地、設備等教學資源支持。鼓勵小學開設勞動體驗和認知等課程,初中開設職業認知和勞動技能課程,普通高中開設職業生涯規劃和職業技術課程,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求學觀、擇業觀、成才觀。探索呼和浩特市中等職業學校實施彈性學制和學分制實施方案。選擇有條件的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開展課程融通改革試點,逐步建立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通和學分互認等制度,實現在籍學生在高中階段教育學校間的合理流動。
(五)完善職業教育社會服務功能。建立有利于全體勞動者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的靈活學習制度,服務于全民學習、終身學習、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充分發揮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作用,統籌協調各類教育資源,加快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健全職業培訓標準。積極完成“雨露計劃”,依托職業院校、城鄉成人學校、社區學校、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各類教育機構,開展面向農村勞動和進城務工人員,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殘疾人、失業人員等群體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創業培訓。進一步規范職業培訓機構招生、教學、就業推薦等行為,不斷提高服務能力。擴大開展家政服務類和老年護理類專業培訓。重視培養軍地兩用人才。退役士兵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待。
三、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多元辦學格局
(一)激發社會力量辦學活力。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院校與公辦職業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關教育、財稅、土地、金融等政策,在設置標準、準入審批、督導評估等方面,與公辦職業院校一視同仁。充分發揮政府補貼、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杠桿作用,引導和支持有意愿、有實力的行業企業、社會力量興辦職業教育。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允許社會力量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職業院校辦學并享有相應權利。鼓勵公辦職業院校建立以公有制為主導、產權清晰、多種所有制并存的辦學體制。探索社會力量通過購買、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辦學活力不足的公辦職業院校。要采取措施,支持民辦中等職業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教學過程,共同開發課程和教材等教育資源。加大對非營利性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支持力度,投入專項資金支持內涵建設,鼓勵其健康發展。
(二)建立企業參與制度。制定激勵政策,鼓勵行業和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教育,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規模以上企業要組織職工教育培訓、對接職業院校,設立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崗位。支持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共享生產性實訓基地、產品研發中心、科技創新中心。對舉辦職業院校的企業,其辦學符合職業教育發展規劃要求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支持。對職業院校自辦的、以服務學生實習實訓為主要目的的企業或經營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等優惠。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三)推行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借助呼市商貿旅游職業學校批準成為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學校的契機,建立校企合作深度融合的職業教育發展協作機制。按照職責共擔、合作共贏、服務企業發展和學生就業的要求開展聯合招生、聯合培養管理、實現資源共享、學校與企業一體化協同育人。學校要與企業等用人單位共同制定制度、共同研究人才培養方案,共同策劃課程和教材開發,共同協調課堂教學和實踐教學,共同組織考核評價,努力實現人才培養和人才使用的無縫對接。到2020年全市參與現代學徒制職業院校擴大到5所以上。
(四)加強職業教育集團建設。充分發揮政府對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政策保障和監督管理作用,支持學校、行業、企業、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共同組建覆蓋我市主要產業集群的職業教育集團。建立和完善聯席會、董事會、理事會等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提升內部聚集能力,促進集團成員的深度合作和協同發展,全面增強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活力和服務能力。到2020年全市建成5個制度健全、機制靈活、作用明顯,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骨干職業教育集團。教育鏈與產業鏈融合的局面基本形成。
(五)建立現代職業學校制度。制定政策,擴大職業院校在專業設置和調整、人事管理、教師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推動學校面向市場自主辦學。職業院校要依法制定體現職業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結構,規范辦學行為,提升治理能力。堅持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制定企業經營管理者與學校領導互相兼職的規范化管理制度。建立“以學生為根本、強化教育教學、服務企業社會”的現代職業院校管理模式,形成體現職業院校辦學管理特點的績效考試和分配機制,激發職業院校辦學積極性,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質量與水平。
四、切實提高職業教育質量
(一)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堅持以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努力構建以學生和諧發展為中心,體現現代職業教育的開放性德育體系。積極推進素質教育,著力培養學生以誠信敬業為重點的職業道德教育和以自信自立為重點的心理健康教育。探索改革德育課程,深入挖掘專業教學環節中的育人功能,創新實踐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的有效方法和途徑,將職業道德、職業精神、人文素養、行為習慣、法制紀律等貫穿培養全過程,為學生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打好基礎。完善“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教育長效機制,系統推進愛國主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公民意識教育、科學素養教育、生態文明教育等,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職業教育全過程。
(二)深化職業教育課程教學改革。全面貫徹國家關于職業院校專業設置和課程開發的有關規定,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進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中職與高職課程、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的對接,形成對接緊密、特色鮮明、動態調整的職業教育課程體系。深入推進項目教學、案例教學、生產過程導向教學等教學模式。重視學生技術技能培養質量,加大實習實訓在教學中的比重。創新頂崗實習形式,強化以育人為目標的實習實訓考核評價模式,健全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制定職業技能大賽制度,每年舉辦一次行業和中等職業學校師生技能大賽。辦好文明風采大賽、創業創新大賽等活動,激發學生學習熱情。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指導和創新創業教育,著力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就業創業能力。推行落實“雙證書”制度。支持在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設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三)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以總量充足、水平提升、結構優化為目標,形成教師成長階梯培養,骨干教師高端培養、專業教師企業實踐和以校為本的研修機制。提升專業教師中“雙師型”教師的質量,打造專業教學中的領軍人才。到2020年底,中、高職學校“雙師型”教師比例不低于專任教師的60%。完善中職教師招聘政策,擴大學校在專業課教師聘用、培養、考核上的自主權。建立職業院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新招聘專業課教師入職第一年必須進行“師范教育+企業實踐”(6—12個月),培養培訓后方可正式上崗。除公共課、基礎課外,專任教師在2年內必須達到“雙師型”教師標準。進入“雙師型”系列的教師,每5年必須在企業實踐6—12個月以上并將相關經歷、培訓課程學習情況等與教師職務(稱)晉升以及各級各類評優評獎掛鉤。擴大“4+2”教育碩士培養規模,提升在職教師學歷層次。推進高水平職業院校和行業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共同建立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教師實踐基地。針對不同發展階段的教師開發系統化的、針對性的培養方案,為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支持。在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允許學校聘用專業兼職教師,建立管理制度,拓寬職業教育教師來源渠道。建立市、旗(縣、區)、校三級職業教育科研教研體系,落實人員編制,整體提升職業教育科研教研水平。實施呼和浩特市專業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造就一批具有先進教育理論和創新精神的職業教育領軍人物。到2020年,在我市職業院校建設20個由專業領軍人才任首席教師的特色專業名師工作室。
(四)提高職業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職業院校信息化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優質教學資源共建共享,逐步實現“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和“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全覆蓋。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改革傳統教學,促進信息技術與專業課程、項目教學等深度融合,提高教學質量。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改革傳統實習實訓方法,提升實習實訓的效果和水平。建立以職業院校師生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呼和浩特市職業教育信息管理服務中心”平臺,大力開發網絡課程、選修課程、微課程資源,逐步實現專業優質數字教育資源全覆蓋。加強職業院校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全面提升信息化應用水平。
(五)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支持各職業院校與國際知名職業院校、知名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辦學,在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骨干師資國(境)外培訓、學生交流等領域開展深度合作,引進國際職業教育課程和國際通用職業資格標準。鼓勵各職業院校與跨國企業共建實訓基地。
五、健全職業教育保障機制
(一)加強對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健全與落實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市、旗(縣、區)人民政府分別成立現代職業教育改革發展領導小組,建立市、旗(縣、區)教育、編辦、發改、經濟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稅、地稅,市和旗(縣、區)政府相關部門參與的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解決全市現代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和瓶頸問題,分工制定和落實加快現代職業教育發展相關政策,科學編制和實施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分別設在市、旗(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自身職責積極推進現代職業教育改革發展。
(二)建立經費投入保障機制。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我市關于職業教育投入的相關規定,建立與職業院校辦學規模和培養要求相適應的財政投入制度。新增財政教育投入主要用于職業教育,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我市及各旗(縣、區)都要設立職業教育專項經費,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落實國家關于職業院校生均經費標準政策,足額落實各項配套資金。加強對企業落實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政策的監督和檢查,企業要依法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責任,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對職業學校進行資助和捐贈,其資助和捐贈按照稅收法律的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職業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審計監督公告制度、預決算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民辦職業教育收費制度。
(三)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建設一所蒙古語授課的民族職業學校,推進民族文化傳承,著力發展民族語言的遠程職業教育。到2020年,建成20個以上產教深度融合、富有鮮明特色的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
(四)建立健全質量監測評價體系。各級政府要把職業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做到認識、領導和措施到位。進一步完善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地方為主、政府統籌、部門協調、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以受教育者職業道德、技術技能水平和就業質量為核心,堅持客觀導向、多元評價,建立健全政府、學校、行業、企業、學生、家長研究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機制。把畢業生就業質量、創業成效、用人滿意度、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和持續發展能力作為學生學業評價的重要指標,把行業規范、職業標準、企業用人要求、職業院校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能力等作為職業學校評價的重要依據。加強職業院校就業指導工作,完善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年度質量報告制度。
(五)完善職業教育資助體系。逐步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助學制度,繼續實施免除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費和教科書費、補助住宿費和生活費的政策。各級各類職業院校要認真做好家庭經費困難學生的就業指導工作,幫助其順利就業、實現脫貧致富。
(六)加強督導評估。教育督導部門要完善督導評估辦法,加強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職責履行情況的督導,落實督導報告公布制度。健全行業指導和就業、用人保障政策。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要加強對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政策支持、業務指導、經費保障和服務監管。鼓勵行業牽頭組建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發揮行業組織在參與職業教育重大政策研究、人才需求預測、校企合作、就業準入等方面的作用。堅持“先培訓后就業”,“先持證后上崗”的原則,鼓勵企業新招錄職工優先錄用具有職業院校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屬于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控制的職業(工種),嚴格從取得相應證書的人員中錄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加大對就業準入制度執行的監察力度,對違反規定、隨意招用未經職業教育培訓人員的部門、單位和個人要限期整改,并督促其對相關就業人員進行補訓。
(七)努力為職業教育發展營造良好氛圍。深化勞動人事制度改革,依法提高生產服務一線勞動者的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鼓勵和支持各行業定期舉辦本行業職業技能大賽、技術開發創新競賽,為各類技術能手提供展示技藝的舞臺,對優勝者給予獎勵。定期表彰職業教育工作先進單位與個人。建立和完善職業教育科研和教學成果獎勵制度。各級媒體要主動宣傳我市職業教育事業發展成就、宣傳生產服務一線勞動者和技術型、技能型、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貢獻,營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良好環境,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勞動、尊重技能,有利于職業教育發展和各類人才成長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