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呼和浩特市扶持電子商務產業
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現將《呼和浩特市扶持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呼和浩特市扶持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內政發〔2014〕138號)文件精神,加快電子商務發展,加速經濟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
一、設立電商創投基金
以政府出資參股方式,設立不低于2億元的呼和浩特電子商務創業投資基金,增加創業投資資本的供給,支持電商企業成長壯大。
二、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充分利用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專項資金和市創新獎勵扶持資金,對電子商務發展給予支持。
三、鼓勵電商集聚化發展
(一)支持建設電商集聚區、電商公寓。對利用閑置樓宇、商業綜合體等設立電商集聚區和電商公寓的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100萬元。
(二)支持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對入駐電商集聚區、電商公寓的企業實行“免二減三”租金減免政策。即:前兩年免收租金,后三年分別按租金的70%、50%、30%進行減免,市縣(區)兩級政府分別按50%進行補貼。
四、支持電商企業做大做強
(一)扶持骨干企業發展。支持具有行業影響力和知名度的電商企業發展,對帶動我市產業發展作用顯著的本地電商平臺,年交易額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100萬元獎勵。
(二)支持網商品牌創立。對創立原產地產品電商品牌,有效帶動本地產品銷售和產業發展的電商企業,單一品牌年銷售額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50萬元獎勵。
(三)支持擴大電商銷售規模。傳統企業通過自建電商交易平臺或利用第三方平臺開展網絡銷售,線上年銷售額首次突破3000萬元、1億元,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60萬元獎勵。
五、鼓勵電商創新創業
對電商領軍人才、高級運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等優秀人才帶技術項目來我市創辦電商企業,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支持,最高100萬元。
六、加大配套服務支持
(一)強化電商公共服務。支持呼和浩特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依托電商公共服務平臺,開展政策咨詢、人才培訓、創業輔導、資源對接和數據分析、行業統計等電商公共服務。對公共服務中心每年給予30萬元運營補貼,并根據年度綜合考核結果,對其提供的公共服務給予資金支持。
(二)加強金融支持。加大對電商企業的金融扶持力度,各電商集聚區成立融資擔保機構,引進金融服務企業,對電商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保障電商企業資金需求。
(三)支持電商人才引進和培養。加大電商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夯實電商發展基礎。電商企業引進高層次電商人才,享受我市人才引進優惠政策。實行電商人才免費培訓政策,支持各類培訓主體多層次、多渠道開展電商人才培訓。
(四)優化電商物流服務。加快建立便捷高效的電商快遞服務體系,對快遞電商企業建設區域分撥中心、快遞配送網點、社區智能快遞柜等給予資金支持。快遞企業入駐電商快遞產業園實行“免二減三”租金減免政策。
七、其他
對電商企業入駐我市遇到的一些特殊事宜,還可以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予以解決。
八、附則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為:ZG-2016-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