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大脫貧攻堅力度十二項措施》的通知'>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
《關于進一步加大脫貧攻堅力度十二項措施》已經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進一步加大脫貧攻堅力度十二項措施
針對當前制約我市脫貧攻堅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進一步加大脫貧攻堅力度的十二項措施。
一、設立農牧業產業扶貧發展基金
市政府安排4億元,設立鄉村振興和精準扶貧發展基金,通過吸納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投入,力爭使基金總規模達到30億元以上,并逐年遞增。重點支持鄉村振興發展和能帶動貧困戶穩定增收的扶貧龍頭企業。完善企業與貧困戶利益聯結機制,通過“基金+龍頭企業+基地+貧困戶”模式,使貧困戶在農牧業產業鏈上持續穩定增收。市財政安排2億元(列入2018年預算),支持各旗縣區作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發展優勢特色產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農牧業局、農委)
二、建立脫貧攻堅“以獎代補”激勵機制
在自治區財政安排專項扶貧資金3810萬元,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2017年我市減貧任務按照每脫貧一人獎勵5000元標準的基礎上,每脫貧一人市財政配套5000元(列入2018年預算),依據各旗縣年度減貧人口數量獎勵到旗縣,由旗縣統籌安排,用于鞏固脫貧成果、改善基礎設施及建設公益性社會事業項目。年底根據扶貧開發成效第三方評估核實調查以及績效評價結果,對完成脫貧任務的旗縣兌現“以獎代補”資金;對完不成任務的旗縣,市財政將從轉移支付資金中扣減。(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農委)
三、擴大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范圍
在我市武川縣、清水河縣開展財政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基礎上,向自治區有關部門申請將整合資金試點范圍推開到全部5個旗縣。對于納入整合范圍的中央、自治區和呼和浩特市財政涉農資金,各部門各行業不指定具體項目,切塊下達到旗縣。今后給旗縣的被整合資金增幅一律不得低于該項資金的平均增幅,徹底打消各旗縣整合資金的顧慮。(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農委、發展改革委等)
四、提高金融扶貧精準度
(一)落實好扶貧再貸款政策。在武川縣、清水河縣實施金融扶貧貸款的基礎上,將金融扶貧富民工程擴大到5個旗縣,積極爭取扶貧再貸款額度,擴大扶貧再貸款使用規模和覆蓋范圍。以旗縣為單位,設立風險補償金(5個旗縣各1000萬元風險抵押金,貼息1000萬元,列入2018年預算),與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村鎮銀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合作,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提供免抵押、免擔保、基準利率小額貸款。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年度實際發放貸款金額及使用期限,給予一定比例利率獎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農委、金融辦、各金融部門)
(二)加大扶貧貸款貼息。從2017年開始到2020年,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小額貸款每年給予5%的全程全額貼息。貼息資金從各旗縣上年度風險補償金孳息收入中安排。(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農委、金融辦)
五、實施轉移就業扶貧
根據我市貧困勞動力現狀,有針對性地征集就業崗位,按有關政策規定給予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積極推行“精準培訓”、“崗位對接”,促進貧困勞動力就業。(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農委)
六、解決教育扶貧突出問題
(一)實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資助政策。從2017年開始,按照自治區要求,落實好將城鄉低保家庭(孤兒)考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本科生每人4萬元、專科生每人3萬元)覆蓋到所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新考入普通高校學生。(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財政局、農委、民政局)
(二)加強中小學基礎建設。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辦學條件,支持旗縣區教育均衡發展。在有實際需求的貧困村新建或改擴建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財政局)
(三)擴大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范圍。按照自治區要求,從2017年春季學期開始,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實施范圍,由原來的武川縣擴大到其他旗縣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生均享受國家、自治區和呼和浩特市現行補助政策。新增資金由市和旗縣按5∶5比例分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財政局)
七、實施“三個一批”行動計劃
針對貧困患者不同病情因人因病開展分批分類救治,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簽約服務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完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健康扶貧商業補充保險、大病保障基金等多種制度的銜接機制,形成保障合力。建立農村貧困人口健康卡,以旗縣區為單位,為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進行健康體檢。全面實施農村貧困人口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先診療后付費制度,貧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時支付自負醫療費用。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大病保險承辦機構、醫療救助機構、醫療機構之間實現基本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相關醫保、救助政策在定點醫院通過同一窗口、統一信息平臺完成“一站式”結算。(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委、財政局、民政局、殘聯、農委)
八、加大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補貼力度
建檔立卡貧困戶優先享受國家、自治區危房改造補貼政策,各地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補貼力度,確保年內基本完成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同時,積極引導各地采取政府補貼與統籌整合資金相結合的辦法,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適當方式,解決當地鰥寡孤獨、沒有自籌資金困難群體的住房安全問題。(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財政局、農委)
九、實施貧困村提升工程
進一步加大對貧困村和經濟基礎薄弱村基礎設施建設、村容村貌整治、特色產業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等投入,夯實可持續脫貧基礎。以旗縣為單位,對已經達到脫貧標準按程序退出的貧困村指標,按貧困村識別標準等量識別出貧困人口較多、貧困程度相對較深的村納入工程實施范圍,予以政策扶持。鼓勵在貧困村建立扶貧互助資金,靈活、及時解決貧困戶貸款難問題,同時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集體經濟。(責任單位:市農委、財政局、金融辦、發展改革委)
十、大力推廣資產收益扶貧模式
對沒有勞動能力或生產經營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依托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業新型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托管、牲畜托養、吸收農民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收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鄉村旅游等項目形成的資產,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建檔立卡貧困戶。(責任單位:市農委、農牧業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金融辦、旅發委)
十一、依托重大項目大力助推脫貧攻堅
堅持把實施“重大項目”與脫貧攻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依托重大項目建設,例如大青山前坡生態建設工程、清水河百萬畝扶貧林果基地建設、武川縣食用菌基地建設等項目,從貧困村、貧困人口實際出發,著力抓好產業幫扶、觀光農業、勞動力轉移等工作,促進貧困人口勞動力轉移再就業,促進廣大貧困人口穩定增收致富。(責任單位:各旗縣區政府)
十二、實施保險助推脫貧攻堅
在武川縣、清水河縣開展保險助推脫貧攻堅示范旗縣工作基礎上。將各旗縣區貧困人口全部列入保險助推脫貧攻堅范圍。通過保險兜住貧困人口生產和生活風險底線,增強脫貧抗風險能力,著力解決因意外、因災致貧和返貧問題。(責任單位:市農委、財政局、各旗縣區政府)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對應每一條措施,抓緊制定需本部門、本單位組織實施的具體方案和實施辦法,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并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