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加快旅游業、文化產業發展,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決策部署,深度挖掘我市特色文化內涵,不斷提升旅游業文化含量,加快推進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區文化廳局長會議、宣傳思想工作會議、旅游工作會議精神,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立足我市文化旅游資源優勢,搶抓國家實施“一帶一路”倡議、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和呼包鄂協同發展以及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歷史機遇,不斷強化政策引導、資金支持、任務建設和人才保障,充分挖掘歷史文化內涵,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整合文化旅游資源,推出文化旅游精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構建以文化提升旅游內涵、以旅游促進文化繁榮的良好局面,將文化旅游業培育成重要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使我市成為西北地區重要的旅游觀光、休閑度假基地。
(二)基本原則
——政策引領,統籌規劃。出臺政策文件,優化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環境。堅持規劃先行,合理布局,妥善處理文化旅游資源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的關系,找準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切入點,深入挖掘地域的文化內涵,著力提升旅游業發展質量,實現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市場導向,以文促旅。發揮市場機制在文化旅游產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推進文化旅游產業的市場化進程,通過挖掘文化內涵,提升旅游紀念品的品質,豐富產品形態,增加旅游紀念品的附加值,開發滿足市場需求的文化旅游產品。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旅游演出市場,鼓勵運用現代高新科技、創新演出形式,提升節目創意,突出地域特點和文化特色,打造優秀文化旅游演出節目,豐富和提升景區(點)的文化內涵。
——項目帶動,以旅興文。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重點項目為依托,以品牌引領為重點,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資源,建設一批重點文化旅游項目,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帶動文化旅游產業發展。
——加強合作,資源共享。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金融支持、市場運作、社會參與,進一步擴大文化旅游合作范圍,深化合作領域,暢通合作渠道,促進政策、信息及相關生產要素等資源在全產業范圍內流通、共享。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市文化與旅游產業深度融合,文化產業發展體系完備,各類文化產業基地、項目全面發展,打造一批國內知名度較高的文化旅游品牌景區,開發一批投資規模10億元以上的戰略性文化旅游項目,打造一批文化精品旅游線路,制作一批以文化旅游資源為題材的廣播電視紀錄片(欄目),推出一批具有地區代表性的影視作品或演藝項目,構建具有國際品牌影響力的文化旅游宣傳平臺。文化旅游產業增加值每年增幅達20%以上,成為我市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
二、創新發展文化旅游特色產品
(一)建設一批特色文化旅游項目
加強歷史文化、紅色文化、民族風情和民俗文化、生態文化等特色文化旅游資源挖掘,開發建設一批品牌文化旅游景區、民族特色文化旅游區、紅色旅游經典景區、歷史文化特色街區等重點文化旅游融合項目,建立動態文化旅游融合項目庫,引導和推動文化旅游產業發展。重點培育昭君文化旅游區、敕勒川文化旅游區、蒙牛工業旅游區、伊利—乳都科技示范園、神泉生態旅游度假區、呼和塔拉旅游區、清水河老牛灣黃河大峽谷旅游區、蒙亮民族風情園、大青山太偉運動休閑度假村等,升級打造1-2個國家5A級景區,重點將敕勒川文化旅游度假區培育成為國家旅游度假區,將神泉生態旅游景區、呼和塔拉旅游區培育成為自治區級旅游度假區,形成結構合理、層次分明的精品景區體系。支持發展紅色旅游,完善紅色旅游經典景區,注重紅色旅游與生態文化旅游、鄉村文化旅游的有機融合,依托烏蘭夫故居、烏蘭夫紀念館、內蒙古革命歷史博物館、抗日革命根據地舊址等紅色旅游資源,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傳承紅色基因,講好呼和浩特故事,重點打造武川縣、土默特左旗等紅色旅游目的地。加快創意文化旅游產品開發,引導文藝演出、文化創意、影視制作、新聞出版、文化娛樂等文化企業和項目向現有文化產業園區集聚,推進草原豆思文化創意產業園、大盛魁文化創意產業園等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按照國家A級旅游景區標準完善旅游功能;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規劃建設文化旅游街區和文化旅游綜合體,在旅游景區、廣場、商業街區、文化街區等游客聚集區,引入影院、劇場、書店、休閑書吧、影視工作室、藝術館、工藝品和創意產品商店、文化娛樂場所等文化業態,積極培育晚間文化旅游消費市場,打造文化旅游特色產業聚集區;鼓勵積極引進知名企業建設文化主題公園,努力打造區域性城市旅游中心。
(二)建設一批特色產業群
加強對文化產業基地、園區的規劃、認定、調整和指導工作,對園區、基地實行動態管理,建設一批高起點、規模化、代表國家水準和未來發展方向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和一批集聚效應明顯的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建立非遺保護館,打造非遺產業基地。做好蒙亮民族文化演藝廣場、大盛魁文創園北區等項目,打造大正民族產業園大學生創新實踐基地、草原豆思文化創意產業園、敕勒川文化旅游產業園區、清水河老牛灣地質公園、南山歷史文化生態創意產業園。
(三)推出精品文化旅游線路
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綜合交通為支撐,以城市、景區和項目為載體,堅持綠色和紅色相融合,環境、景區、設施品質相匹配,加強跨域旅游資源整合提升,構造旅游線路框架體系。
以歷史文化為依托,打造內蒙古博物院—將軍衙署—公主府—大召歷史文化旅游區(文化體驗、餐飲)—盛樂智慧商務研學小鎮(特色產業觀光)—敕勒川文化旅游度假區(生態觀光、文化體驗)精品一日游,以及大青山前坡旅游廊道—太偉運動休閑度假村—水磨民俗村—哈達門國家森林公園(山地森林觀光)—得勝溝司令部遺址旅游區(紅色遺址觀光)—蘑菇窯紅色風情旅游小鎮(紅色風情體驗、餐飲)—李齊溝山地軍旅體驗旅游區(紅色運動拓展、住宿)、盛樂國際機場(呼和浩特特色產品體驗、購物)—盛樂鎮(游覽盛樂博物館、蒙牛、蒙草、蒙樹、草原豆思、奧威馬文化產業園等處,餐飲、住宿)—敕勒川文化旅游度假區(生態觀光、文化體驗)、東勝衛城古城遺址公園(遺址參觀、演藝體驗)—黃河風情小鎮(休閑、餐飲)—果園自駕車營地(休憩)—老牛灣黃河大峽谷(觀光、運動、休閑、餐飲、住宿)等青城二日游。
以城市休閑為目的,打造“蒙醫養生”國際度假游線:(敕勒川溫泉旅游度假區—天鵝堡溫泉酒店—蒙醫藥養生基地—恰臺吉有機農業&溫泉養生度假區)、“品味青城”城市休閑游線:內蒙古博物院—將軍衙署博物院—公主府博物院—大召歷史文化旅游區、“大美青城”生態休閑游線:大青山國家公園—大青山前坡旅游廊道—沿黃旅游風景道(黃河濕地公園—神泉生態旅游區—老牛灣國家地質公園)、“暢游青城”風景自駕游線:大青山前坡風景道、沿黃河旅游風景道、“萬里茶道”旅游風景道、“百味青城”特色村鎮游線:哈素海小鎮—黃河旅游小鎮—盛樂鎮、“商學青城”商務研學游線:伊利乳業園工業旅游區—盛樂博物館—蒙牛工業旅游景區—蒙羊牧業股份有限公司—蒙草—奧威馬文化產業園、“動感青城”冰雪運動游線:太偉滑雪場—北極光滑雪場—老牛灣國家地質公園運動中心。
以區域聯動為基礎,打造呼和浩特(內蒙古博物院—大召歷史文化旅游區—哈達門國家森林公園)—包頭(希拉穆仁草原)—鄂爾多斯(成吉思汗陵、響沙灣),呼和浩特(盛樂國際機場—盛樂國際空港旅游城—東勝衛城古城遺址公園—神泉生態旅游區—老牛灣國家地質公園)—包頭(希拉穆仁草原)—鄂爾多斯(成吉思汗陵、響沙灣)等精品線路。
(四)支持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
圍繞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推出更多面向廣大游客的文化旅游精品。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在保留文化遺產原生態和本真性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對可利用的文化遺址進行合理的旅游開發。加強對長城、界壕、寺廟等歷史遺跡的保護性修繕,挖掘歷史文化內涵,整理人文故事,推動開發利用。探索將民歌、民曲、民族說唱、傳統音樂舞蹈、民俗民情、民族制作技藝、民間婚禮祭祀、手工藝品、服飾用具、民族餐飲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元素融入旅游產品開發,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展示開發與保護。鼓勵老字號企業依托獨特的歷史、工藝文化價值,開發具有老字號文化特色的旅游項目。加強對歷史文化遺存較多、底蘊深厚的古城、古鎮、古村、古街區的保護和原貌恢復,建設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
(五)推動公共文化設施的旅游開放
支持現有博物館(院)、紀念館、美術館、文化館、展覽館、圖書館、體育館(場)、文化廣場等公共文化設施進行旅游開放,開展文化旅游創意產品銷售展示、旅游景區和旅游線路推介、劇目展演等活動,促進旅游開發與文物保護、文化傳播協調發展。加快文物保護單位合理利用的步伐,積極發展文化觀光、文化體驗、文化休閑等多種形式的旅游活動,重點建設昭君和親文化、古長城文化、鮮卑北魏文化、契丹遼文化、明清(走西口、旅蒙商、喇嘛教、萬里茶道)文化等歷史博物館(院),以及農耕文化博物館、非遺文化展示博物館、紅色文化展陳紀念館等特色博物館。鼓勵和支持企業、個人及社會組織興辦主題突出、特色鮮明、有重要傳承價值的特色博物館。
(六)培育特色文化旅游演藝產品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參與”的原則,大力培育文化旅游演藝市場,支持優秀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區建設駐場演藝場館,逐步實現優秀旅游城市和4A級以上旅游景區演藝場館全覆蓋,提升文化旅游影響力。鼓勵各類演藝機構進旅游城市、進景區,依托核心旅游景區及城鎮固定演藝場所,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通過承辦、合辦等形式,創作具有地方特色和景區特色的大型文化演藝劇目。鼓勵旅游景區引進區內外知名創作運營團隊,運用3D、4D、數字模擬等高新技術,創新文化演藝劇目表現形式。按照“景區+文藝”、“實景+演藝”等模式,鞏固提升《馬可波羅》等精品劇目,精心創作一批歌舞話劇等文藝作品,編排一批實景及舞臺演出精品劇目,推出一批文化體驗項目,建設一批文化旅游示范區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景區。
(七)扶持開發文化旅游商品
根據我市旅游產品特色和商品資源優勢,構建以內蒙古文化創意產品為核心,以具有濃郁地方文化特色的工藝美術品、旅游紀念品、旅游食品、生活用品為主的旅游文化商品體系,大力發展蒙古刀、皮畫等工藝美術品,牛肉干、奶食品、沙棘汁、沙果干等食品飲品生產,鼓勵開發影視、動漫、游戲等新型文化旅游商品。加強文化旅游創意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支持企業建設文化旅游創意產品展示銷售中心和研發基地,定期舉辦文化旅游創意設計大賽,提升產品的創新創意。建立和推出全市重點文化旅游商品企業和文化旅游商品名錄,推動傳承和弘揚老字號品牌。在城市中心、重點旅游景區規劃建設兼具旅游集散和咨詢功能的大型文化旅游商品綜合商店。
三、加強文化旅游宣傳營銷
(一)建立文化旅游宣傳機制
建立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文化旅游廣電局、體育局、科技局等部門及相關企業、媒體共同參與的文化旅游宣傳機制,營造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的良好氛圍。宣傳部門統籌推進,整合媒體資源,形成系統聯動的宣傳體系;文化旅游部門要在整體形象宣傳推廣時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將文化旅游形象、產品、項目納入旅游推廣計劃,同時大力開發面向游客的文藝作品,在各類文化展會中增設文化旅游產品和項目展示;各類媒體要注重宣傳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成果,形成宣傳聲勢。
(二)創新文化旅游宣傳營銷方式
建立覆蓋市、旗縣區二級主流媒體、網絡媒體、自媒體的文化旅游宣傳體系。依托中央、自治區、市、旗縣區主流媒體進行文化旅游宣傳。充分整合各大網絡媒體、融媒體及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大力發展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APP)等微媒體以及數字電視、數字廣播、數字出版、桌面視窗等新媒體,精準投放文化旅游廣告信息。建設集宣傳推廣、資源介紹、信息查詢、產品服務訂購、投訴處理于一體的綜合文化旅游網絡宣傳平臺。
(三)開發文化旅游宣傳營銷產品
整合文化旅游資源,提煉文化精髓,制作有影響力的呼和浩特市形象旅游宣傳片、重點旅游資源宣傳片,在中央及自治區、市級主要媒體播出。組織宣傳、文化旅游部門共同編制我市宣傳材料,策劃編輯出版具有民族特色、地區特點的文化旅游圖書和音像出版物,開發和及時更新文化旅游地圖。
(四)搭建文化旅游活動宣傳平臺
支持發展各類民族性、專業性文化節慶、體育、會展活動,創新文化節慶活動舉辦形式,有效融入旅游元素,培育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旅游吸引力的節慶活動品牌。面向國內外游客,重點辦好昭君文化節以及各類特色主題文化展會活動。將各類節慶、會展、交流活動打造成為宣傳展示呼和浩特文化,吸引游客參觀體驗,促進文化旅游消費的綜合性平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委宣傳部、文化旅游廣電局、體育局、科技局、民委等有關部門參與的市文化旅游融合發展協調工作小組,統籌協調解決全市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召開部門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推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方向和舉措。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各旗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文化旅游業發展,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制定出臺我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利用市財政資金和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文化旅游項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旅游投融資體制,拓寬文化旅游產業融資渠道,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建立投融資平臺,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文化旅游資源開發。組織項目實施單位與金融機構對接,鼓勵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創新文化旅游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有條件的文化旅游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股權轉讓、風險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融資。落實國家、自治區以及我市現行支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培育和建設文化旅游產業市場體系
培育文化旅游龍頭企業。以市場為導向,以利益為紐帶,打破文化旅游產業資源為部門所有的狀況,促進合理布局,發展集約經營,形成規模優勢,積極探索以資產和業務為紐帶,運用市場機制,通過兼并、聯合、重組,實行集團化經營化模式,提高經營水平和產業集中度。重點推進文化旅游業、演藝業、娛樂業、傳媒業四個產業門類的集團化建設,打造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集團公司、呼和浩特市演藝集團公司等文化大集團。整合我市文化和旅游企業,組建呼和浩特文化旅游產業聯盟。
培育一批中小企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積極與國內外創新平臺合作,實施眾創眾籌試點工程,開設旅游眾創空間、創客基地。加強與百度眾籌、淘寶眾籌等平臺戰略合作,積極培養入駐“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園區”的中小微文化旅游企業。鼓勵多種形式興辦“專、精、特、新”的中小微文化旅游企業。推動各級政府向本地中小微文化旅游企業購買服務。
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旅游產業領域,鼓勵個人、民營、外資、國有投資者落戶呼和浩特市投資文化旅游、文博會展、工藝美術、動漫、創意設計、演藝娛樂等文化旅游產業領域。對非公有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旅游產業領域,在投資核準、資質認定、證照辦理等方面同國有文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鼓勵非公有資本以投資、參股、兼并等形式參與轉制改企、國有文化單位的資產重組,推動國有文化單位的產權結構調整。推進文化旅游企業登記流程化,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放寬標準或簡化程序。
建設現代文化旅游產業市場體系。以發展和繁榮為第一要務,調整市場布局、優化市場結構,培育農村文化旅游市場,建立、規范和完善文化旅游市場體系,促進文化旅游產品和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進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市場體系,完善數字傳媒業、文化旅游業、創意制作業、文博會展業、文娛演出業、出版印刷與發行、藝術品收藏與交易業等重點行業,建立文化旅游資產評估和文化旅游產權交易體系,培育各類文化旅游資產交易市場,發展文化旅游經紀代理、評估鑒定、風險投資、拍賣等中介服務機構,促進文化旅游產品和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大力推進文化旅游產業投資平臺建設,在政策扶持、資金保障、平臺搭建等方面給予支持。拓寬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渠道,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團體、個人依法發起組建各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基金和機構,引導風險投資資金進入。鼓勵符合條件的文化創意企業通過上市、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方式融資,開展文化創意企業聯合發行企業債券試點。積極拓展文化旅游消費市場,創新商業模式,培育新的文化旅游消費增長點。
優化文化旅游產業市場發展環境。引導文化市場向規模化、連鎖化、產業化、品牌化方向發展。重點扶植管理規范的大型文化旅游產業市場經營項目,把文化旅游產業市場做強、做精、做出特色。進一步改善文化旅游投資環境,培育壯大文化旅游產業市場主體,鼓勵開發大眾性文化旅游產品,構建多層次文化旅游消費市場體系。引導文化旅游產業市場由傳統服務業向現代服務業轉變,增長方式由追求資金投入和以經營推動消費為主向消費推動經營、經營促進發展為主轉變,發展重心由以城市為主向城鄉并重轉變。發揮市場在文化旅游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推動文化旅游產業市場資本、產權、信息、技術等要素市場的建設。加強新興市場和傳播載體的建設,鼓勵開發、引進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現代化文化旅游市場形態和項目。鼓勵行業中介組織發展,加強文化市場與旅游、體育、休閑等產業的融合,促進相關產業聯動發展。
(四)完善基礎服務體系
建設旅游標識系統。以標準化和個性化為手段,推進旅游標識系統建設。規范設置交通引導系統,形成道路系統與地圖系統協調一致的多方位引導系統。在主要交通線路上,設置規范醒目的交通指示標識牌,在主要景區附近的主干道、高速公路出入口處等地設置旅游形象標識牌,完善導覽標識系統。
大力推進廁所革命。實施旅游廁所全覆蓋工程,在旅游景區、旅游公路沿線、城市旅游街區、旅游餐館、旅游娛樂場所、鄉村旅游示范點等區域建設旅游廁所,實現數量充足、干凈衛生、實用免費、管理有效。探索“以商建廁、以商養廁、以商管廁”模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建設和管理,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加大對旅游廁所建設的資金補助力度,實現旅游廁所數量與游客需求相適應。
完善旅游集散服務體系。在3A級以上景區、商業中心、重點鄉村旅游區以及機場、車站等交通樞紐建設旅游咨詢中心和游客集散中心,免費提供景區、線路、交通、氣象、安全、醫療急救等信息和咨詢服務,完善區域性游客救助、散客自助游集散、旅游咨詢、旅游投訴處理、導游服務、游客休憩、餐飲娛樂、景點門票銷售、火車票與飛機票代理、酒店訂房、車輛租賃等功能。按照“誰建設、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建設旅游景區和鄉村旅游點停車場。
另外,要提高導游詞、解說詞編制和導游員、講解員講解水平,增加景區文化吸引力。發展各類文化旅游經紀公司,加快培育一批版權交易、文化演藝、藝術品交易等中介服務機構,促進文化旅游市場要素合理配置。積極推進智慧旅游,鼓勵研發“智慧旅游”各類平臺終端,推動旅游景區智慧化改造,實現內容個性定制、景點導覽互動、消費在線支付、體驗即時分享等新型消費形態。
(五)加強人才保障
把文化旅游人才建設納入我市人才發展計劃,加大文化旅游人才的培養培訓力度。加強與國內外旅游院校、旅游企業合作,建設一批旅游高技能人才孵化基地,加大旅游行政管理、旅游經營管理、旅游專業技術、旅游服務技能、旅游導游解說和鄉村旅游創業等各類人才培訓、輪訓力度,培養一批旅游專業實用人才。落實內蒙古“百名旅游人才培養計劃”,實施“名企+名牌商學院”戰略,加強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落實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從事文化創意策劃、創意設計、旅游經營管理、營銷策劃等高層次人才來我市創業就業。加強文化旅游從業人員培訓,建立健全培訓機制,不斷提高文化旅游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六)規范市場管理
建立宣傳、文化旅游、公安、市場監督等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完善安全保障、投訴處理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和日常監督檢查,堅決查處侵權假冒文化旅游創意產品,打擊宣揚低俗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旅游產品和非法經營行為,規范文化旅游市場秩序,優化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環境。開展誠信文化旅游企業創建活動,制定誠信服務準則,建立信用等級制度,促進文化旅游企業合法誠信經營。積極推進文明旅游,加強文明旅游的標準化引導,壯大旅游志愿者隊伍,營造文明旅游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