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稅務局
呼和浩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加快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
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旗縣區民政局、社區辦、衛健委、住建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稅務局:
按照自治區《關于加快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內民政發〔2019〕 87號)和《呼和浩特市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若干措施》(呼政辦發〔2019〕30號)、《呼和浩特市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綜合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和《呼和浩特市2019年居家和社區養老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呼政辦發〔2019〕31號)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質量和水平,更好地滿足群眾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需求,制定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和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自治區關于養老服務工作的部署,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立足居家和社區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加強頂層設計,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質量,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到2021年,力爭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個具備綜合功能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市四區社區養老服務場所覆蓋達到100%。城市社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試點基本成熟,試點經驗全面推開,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樣、覆蓋全面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網絡,服務設施不斷改善,服務內容不斷拓展,服務方式不斷豐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全面建立市場監管機制和評估機制,全面應用信息化技術,激發市場主體富有活力,不斷壯大專業化和志愿者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隊伍,使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業成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動力。
三、主要內容
(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對象范圍
對本市戶籍60周歲以上的城鄉特困人員、重度失能失智、中度失能失智、失獨、空巢(留守)、百歲老年人、低保及低保邊緣等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需求。
(二)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內容
根據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堅持自愿選擇、就近便利、優質安全的原則,主要包括:
1.為老年人提供社區老年餐桌、定點餐飲、自助餐飲配送等用餐服務。
2.為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護理服務。
3.為高齡、空巢(留守)、失能失智、失獨等老年人提供緊急救援服務。
4.依托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日間照料中心等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務。
5.為老年人提供家庭保潔、助浴、輔助出行等各類家政服務。
6.為老年人提供定期體檢、醫療護理、康復保健等醫療衛生服務。
7.為獨居、高齡老年人提供關懷訪視、生活陪伴、心理咨詢、情緒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
8.開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活動。
9.其他適合老年人的服務項目。
(三)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方式
依托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等綜合功能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立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或日間照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和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綜合化、專業化、連鎖化、品牌化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就近養老需求,方便親屬照護探視。
養老機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要將專業服務延伸到家庭,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務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門服務。全面建立居家探訪制度,支持和引導社區居委會、社會組織等重點面向特殊困難的老人開展探訪與幫扶服務。
(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承接主體
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承接主體,必須是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專業化企業,或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同時具備提供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服務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五)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評估機制
委托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開展涵蓋老年人能力評估、老年人需求評估等為主要內容的養老服務評估,分類施策。梳理歸納相關部門現有養老惠及政策,在此基礎上進行充實和完善,形成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六)建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主體等級評定制度
由專業社會組織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根據其提供的內容、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標準化程度、社會影響和老年人滿意度等進行年終評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由第三方社會組織進行。對評估服務質量達到4A級以上的社會組織、養老機構,根據服務質量和數量給予3-10萬元獎勵。
(七)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
加快推進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以建立市級綜合服務平臺為主,形成市、區、街道和社區養老服務綜合網絡。各地區以采集數據為基礎,利用互聯網、物聯網等建立服務與互動平臺,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安全照護、健康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全力打造15分鐘養老服務圈,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智能化養老服務。
(八)部門職責
參照自治區做法,建立養老服務部門聯席會議機制,充分發揮養老服務聯席會議作用,強化部門配合,落實部門責任。
1.市民政局。指導各類公辦、公建民營和民辦養老機構將專業化養老服務延伸到社區,為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優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社區配備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對特困、重度殘疾和享受低保的老年人提供無償服務,對一般居家老年人提供抵償租賃服務。
2.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組織開展社區家庭醫療服務,對老年人常見病、慢性病進行綜合管理,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就診和與其他醫療機構之間的雙向轉診等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到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多點執業。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開展合作,推動開展“家庭病床”、家庭醫生簽約式服務等為居家老人送醫上門的社區醫療和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3.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各地區在市政建設、住宅建設和公共福利設施建設的設計、施工中,按照相關標準開發、建設適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動配套設施。逐步推進老舊小區坡道、樓梯扶手、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服務設施改造,推動無障礙設施建設工作。優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裝電梯。
4.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社會力量舉辦的營利性養老機構開展工商登記,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對開展社區助餐企業的監督。組織指導養老服務行業標準化工作。
5.市稅務局。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落實好提供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對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免征契稅;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皙免征收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取得非營利性組織免稅資格的養老機構,其免稅收入(在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范圍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要切實加強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認真制定本地區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細則,強化督促檢査,確保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明確任務目標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強化部門協作,積極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居家養老和社區服務需求調查,盡快摸清服務對象人數。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和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具備條件的地區可制定本地區政府購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具體操作辦法,明確補貼范圍、服務標準、審核結算辦法等內容。
(三)鼓勵先行先試
各地區要認真借鑒全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經驗,加快推進我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我市將參照自治區的做法重點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成效明顯的地區給予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