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呼和浩特市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旗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相關科室、派出分局:
現將《呼和浩特市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呼和浩特市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呼和浩特市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為著力治理和解決農村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完善農村食品生產經營全鏈條監管,切實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全面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違法違規等行為,以“零容忍”的舉措懲治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專項整治為契機,以風險點責任鏈為核心,全面打擊農村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統籌兼顧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知識產權、廣告商標、案件辦理各個環節和領域,實施全方位、全環節、全鏈條監管。收繳一批假冒偽劣食品,處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標侵權案件,移送一批違法案件,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氛圍。2021年春節前,我市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問題得到有效改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
二、整治重點
(一)整治的重點目標:小作坊、小商店、小攤販、小餐館、小商販等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和面向農村銷售食品的批發經營主體、農村集貿市場。
(二)整治突出問題: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資格清查不到位;農民群眾臨時性集中消費場所監管不到位;農村食品經營條件和衛生狀況不達標;風險分級管理和量化等級評定工作不到位;生產加工過程“兩超一非”違法行為和無證照食品生產加工行為監管不到位;執法“寬、松、軟”和行刑銜接堵點解決不到位。
(三)重點違法情形:農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食品包裝標識、商標造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識等信息);仿冒侵權“山寨”知名品牌(食品包裝標識、文字圖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誤導消費者);食品假貨(假羊肉、假狗肉、假驢肉等涉及食品欺詐的行為);“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生產許可);劣質(以次充好、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等);虛假違法廣告、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集中整治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各旗縣區要堅持問題導向,針對重點目標涉及的突出問題全面清查,強化檢查結果應用,逐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食品生產環節:依法依規查處無證生產食品行為,督促食品生產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針對生產環節風險點責任鏈,加強現場檢查和產品質量抽檢力度,嚴厲打擊摻雜使假、“兩超一非”、使用回收食品或過期原料以及微生物污染材料作為食品原輔料、虛假標注等違法行為。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園區管理,規范小作坊生產行為,對于不符合生產條件的小作坊該關停的關停,該取締的取締。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綜合抽檢科、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信用監督管理科)
食品流通環節:全面清查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針對突出問題和風險點責任鏈的重點內容,以面向農村銷售食品的批發市場、經營者為重點業態開展清查,逐戶建立《食品銷售監管檔案》,摸清底數。對重點業態加強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對發現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動態梳理《農村食品經營風險隱患清單》實施銷號式管理,建立轄區《食品安全違法經營者黑名單》,2020年底,70%以上的食品銷售者實現風險分級動態管理。(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綜合執法局、信用監督管理科)
餐飲服務環節:重點加強農村學校、托兒所、小飯桌、集體聚餐等場所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監督經營者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人員持健康證上崗和每日晨檢制度,實現監管無盲區、全覆蓋。嚴厲查處食品原料索證索票、貯存、加工制作、餐飲具清洗消毒、人員健康體檢以及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制作加工等重點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對重點場所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要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要依法從嚴處罰直至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食品經營監督管理科、綜合抽檢科、信用監督管理科)
(二)查處一批商標侵權假冒案件。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惡意搶注、模仿食品類高知名度商標行為。依法打擊、規范違反商標法禁用條款使用商標、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行為。嚴厲打擊食品類商標侵權行為。強化商標專用權保護,加大商標侵權食品源頭追溯力度,對商標侵權食品生產、銷售及商標標識印制等環節開展全鏈條打擊。(知識產權保護科、綜合執法局、信用監督管理科)
(三)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圍繞重點違法情形發現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線索,要順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為其提供商標、廣告、認證、包裝等服務的經營者,及時打擊整治一批農村食品違法犯罪活動,查處一批食品違法犯罪人員。堅決查處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端掉一批違法“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對違法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實施禁業限制。涉嫌犯罪,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綜合執法局、廣告監督管理科、信用監督管理科)
(四)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和法律、標準培訓行動。加大對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教育管理,增強守法生產經營和安全消費意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強化農村食品生產者誠實守信意識,引導經營者從合法合規渠道進貨,嚴格落實食品進銷貨把關責任和義務,提升農村消費者食品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知識產權保護科、信用監督管理科)
四、實施步驟
各旗縣區要堅持邊整治與邊整改相結合,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監督生產經營者自查自糾與加強檢查督促相結合,集中力量和時間,認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中如有問題,請與對應業務科室局聯系。
(一)部署動員階段(2020年9月上旬)
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點、迅速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圍繞重點業態和突出問題開展大檢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動、大培訓,集中力量開展農村假冒偽劣專項治理行動,嚴打重懲、打出聲威、形成震懾、營造氛圍,規范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和市場經營秩序。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0年11月底)
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總結,提煉形成農村食品安全有效監管模式,向全市范圍進行宣傳推廣,推動建立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各旗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落實黨政同責要求,切實把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作為當前工作重點,抓緊抓好,切實抓出成效。對整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指導,及時解決,不留隱患。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旗縣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重點突出、措施有力、要求明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建立健全涉及農村食品安全相關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措施落實到位,責任落實到人。
(三)務求工作實效。在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和不規范行為,整改率要達到100%;對發現的違法行為,打擊和查處率要達到100%;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對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率要達到100%。對大要案件要一案一報、掛牌督辦、限期辦結。對發現涉及其他地區的問題食品,要及時通報相關地區監管部門徹底追查。
(四)加大宣傳引導。各旗縣區要以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公布專項整治行動部署和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著重宣傳專項整治行動成果,曝光典型案例,營造整治行動的強大聲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引導全社會積極參與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強化社會共治。
(五)及時報送信息。嚴格信息報送制度,2020年9月25日前報送階段性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020年11月20日前報送本旗縣區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包括整體情況、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各旗縣區要確定一名聯絡員,2020年9月5日前,將聯絡員的姓名、單位、職務、工作電話、手機、電子郵箱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
聯系人:
綜 合 執 法 局: 李 劍 0471-5699774
知識產權保護科: 李哲峰 0471-5699882
信用監管管理科: 李河霞 0471-5699686
廣告監督管理科: 遲宗理 0471-5699802
登 記 注 冊 科: 圖 雅 0471-5699710
綜 合 抽 檢 科: 關 欣 0471-5699772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 孟 勇 0471-5699702
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 李洪芬 0471-5699730
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董廣榮 0471-5699697
附件:呼和浩特市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
附件
呼和浩特市農村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人: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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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 別 |
單 位 |
數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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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檢查食品生產主體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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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檢查食品經營主體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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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監督抽檢 其中:不合格食品數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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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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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查處不落實主體責任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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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查處不落實主體責任的食品經營者 |
家 |
|
|
6 |
查處不落實主體責任的食品生產單位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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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查處不具備經營資格和經營條件違規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經營者 |
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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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查處經營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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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查處“一非兩超”生產制售案件 其中:查扣不合格食品 不合格食品貨值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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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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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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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取締無許可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含銷售、餐飲)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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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取締無執照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含銷售、餐飲) |
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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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查處提供假冒食品包裝服務的經營者 |
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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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查處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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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搗毀“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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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查處假冒偽劣食品案件 其中:收繳假冒偽劣的食品數量 查處假冒偽劣食品貨值 |
件 |
|
|
公斤 |
|||
|
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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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查處模仿食品類高知名度商標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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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查處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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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查處惡意搶注食品商標案件 |
件 |
|
|
19 |
查處商標侵權假冒案件 其中:查處商標侵權假冒案值 |
件 |
|
|
萬元 |
|||
|
20 |
查處違反商標法禁用條款使用商標案件 |
萬元 |
|
|
21 |
查處違法廣告案件 |
件 |
|
|
22 |
查處虛假宣傳 |
件 |
|
|
23 |
移送司法機關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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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和舉報 |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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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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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組織開展食品生產經營者培訓次數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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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組織開展宣傳活動次數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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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列出風險清單 |
條 |
注:報送從行動開始截至填報時間的數據。假冒偽劣食品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報送詳細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