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以下簡稱《通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辦發〔2020〕36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研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守耕地保護紅線
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保護耕地的極端重要性,強化底線思維,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依法行政,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為保障糧食安全、促進我市高質量發展構筑堅實基礎。
二、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市自然資源局牽頭,統籌推進全市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工作。各旗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負總責,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工作推進過程中,各地區要繼續強化監督管理,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公開選聘資質較好的技術作業單位。
市自然資源局、農牧局共同負責推進全市耕地保護工作,市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住建、交通運輸、水務、林草及鐵路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依法依規節約集約用地。
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根據工作需要,市政府決定成立呼和浩特市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張佰成 市委副書記、市長、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黨工委書記
副組長:劉程民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云新明 副市長
成 員:史文煜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巖 林 市政府副秘書長
段利濱 市政府副秘書長
李欣達 市政府副秘書長
斯 琴 市中院副院長
李永祥 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王 斌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趙英杰 市財政局局長
張 瑋 市住建局局長
王永亮 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劉月平 市農牧局局長
楊星晟 市林草局副局長
孫 德 市統計局局長
東 升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焦 鴻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趙永富 市水務局局長
辛曙光 市公安局副局長
吳長春 市司法局局長
王 鋒 市城管執法局局長
李曉燕 市扶貧辦主任
劉建國 市園林建設服務中心主任
李浩書 土左旗旗長
劉繼英 托縣代縣長
賀 豐 和林縣副縣長
亢永強 清水河縣縣長
靳春亮 武川縣縣長
范志忠 新城區區長
李玉蛟 回民區區長
云 鑒 玉泉區區長
程重重 賽罕區代區長
任廣宏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王永亮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云幸枝、農牧局副局長郝志勛、林草局副局長張鋒、中院副院長斯琴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相關部門抽調。
辦公室負責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指導各地區開展工作,統籌各項基礎資料,組織成果審核、數據匯交和上報,協調成員單位工作,組織開展核查督導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堅持立行立改,建立健全耕地保護長效機制
(一)自查整改階段(2020年10月10日—11月15日)。各旗縣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自查整改工作,11月15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分別報市自然資源局、農牧局、林草局。自查發現問題全部納入整改臺賬。
(二)核查完善階段(2020年11月15日-11月30日)。市自然資源局、農牧局、林草局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自查整改情況進行復核和抽查,相關部門對照臺賬督促落實整改。市自然資源局、農牧局、林草局等部門要根據耕地保護工作的新要求,進一步健全耕地保護工作的長效機制。
附件:1.任務分工表
2.呼和浩特市耕地“非農化”情況統計表
3.綠色通道占用耕地情況統計表
任務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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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任務 |
《通知》工作措施 |
具體要求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落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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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 |
1.要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 |
各地要結合第三次國土調查現階段數據和永久基本農田補劃工作,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以及違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造林情況進行自查。經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核定屬于違規造林的,要立即停止。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農牧局、林草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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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的,不予核實造林面積,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政策。 |
市林草局 |
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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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原地區要根據資源稟賦,合理制定綠化造林等生態建設目標。退耕還林還草要嚴格控制在國家批準的規模和范圍內,涉及地塊全部實現上圖入庫管理。 |
市林草局 |
市自然資源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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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在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 |
市林草局 |
市自然資源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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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任務 |
《通知》工作措施 |
具體要求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落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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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嚴禁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 |
5.要嚴格控制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以外綠化帶用地審批,道路沿線是耕地的,兩側用地范圍以外綠化帶寬度不得超過5米,其中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 |
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在用地審核和監管中要嚴格控制鐵路、公路用地范圍以外的綠化帶寬度,嚴格控制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綠色通道,對于超過規定控制標準的,一律不通過有關論證和審核。交通運輸和水利工程主管部門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在規劃、設計階段科學選線、布線,盡量避讓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將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情況作為方案比選論證的關鍵指標,有條件的地方采用橋梁、隧道方案,或采取技術措施收縮路基坡腳,以減少項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林草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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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鐵路、國道省道(含高速公路)、縣鄉道路兩側用地范圍以外違規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的要立即停止。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林草局、中鐵呼和浩特局公司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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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得違規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水務局、林草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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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今后新增的綠色通道,要依法依規建設,確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應履行永久基本農田占用報批手續。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發展和改革委、交通局、林草局、水務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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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通、水利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化用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須做到占補平衡。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林草局、水務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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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禁止以城鄉綠化建設等名義違法違規占用耕地。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發展改革委、住建局、農牧局、林草局、水務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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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任務 |
《通知》工作措施 |
具體要求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落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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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
11.禁止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
各地要結合第三次國土調查現階段成果和歷年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開展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以及以城鄉綠化建設等名義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的排查工作。對符合建設要求的,跟蹤相關手續辦理情況,對未經批準的,要立即停止并糾正。 |
市水務局 |
市自然資源局、住建局、農牧局、林草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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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準在城市建設中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人造濕地公園、人造水利景觀。確需占用的,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和規劃許可手續。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住建局、水務局、林草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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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未履行審批手續的在建項目,應立即停止并糾正;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要限期恢復,確實無法恢復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劃。 |
市水務局 |
市自然資源局、住建局、農牧局、林草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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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 |
14.新建的自然保護地應當邊界清楚,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目前已劃入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內的永久基本農田要納入生態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護地一般控制區內的永久基本農田要根據對生態功能造成的影響確定是否退出,造成明顯影響的納入生態退耕、有序退出,不造成明顯影響的可采取依法依規相應調整一般控制區范圍等措施妥善處理。自然保護地以外的永久基本農田和集中連片耕地,不得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允許生態保護紅線內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擴大現有耕地規模前提下,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種植。 |
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結合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相關工作要求,明確新建自然保護地邊界,按要求安排生態退耕。對國家和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地核心區范圍內的永久基本農田,在能夠完成補劃的前提下,可在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中申請調出。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生態環境局、農牧局、林草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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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任務 |
《通知》工作措施 |
具體要求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落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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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 |
15.加強農村地區建設用地審批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堅持農地農用。 |
各地要加大對耕地“非農化”和良田“非糧化”的監管力度。特別是要結合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農村地區建設用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和設施農業用地的管理。旗縣區人民政府要建立鞏固“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成果長效機制,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堅決制止新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住建局、農牧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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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得違反規劃搞非農建設、亂占耕地建房等。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農牧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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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鞏固“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成果。 |
市農牧局 |
市自然資源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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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強化農業設施用地監管。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農牧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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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強耕地利用情況監測,對亂占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及時預警,構建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常態化監管機制。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農牧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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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嚴禁違法違規批地用地 |
20.批地用地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凡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用地。各地區不得通過擅自調整縣鄉國土空間規劃規避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審批。各項建設用地必須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報批,按照批準的用途、位置、標準使用,嚴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嚴格臨時用地管理,不得超過規定時限長期使用。對各類未經批準或不符合規定的建設項目、臨時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責令限期恢復原種植條件。 |
要進一步規范國土空間規劃調整工作,強化各類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審查,對于不符合法律規定、違反規劃和產業政策的,一律不得批準項目用地。各旗縣區要加強對臨時用地范圍和時限的審查和監管,切實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不斷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牧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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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任務 |
《通知》工作措施 |
具體要求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落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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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全面開展耕地保護檢查 |
21.結合2016―2020年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對本地區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肅查處違法占用和破壞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自然資源部要會同農業農村部、國家統計局按照《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進行全面檢查,并將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開展綠化造林、挖湖造景、非農建設等耕地“非農化”行為納入考核內容,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追究責任。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國辦發〔2018〕2號)、《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呼政辦字〔2019〕88號),開展2019年度旗縣區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自查工作,《通知》強調的制止耕地“非農化”的“六個嚴禁”也要納入今年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自查內容,發現存在問題的,要邊自查邊整改。各旗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耕地保護責任,對《通知》規定禁止的行為立即糾正,堅決遏制新增耕地“非農化”。 |
市自然資源局 |
市農牧局、統計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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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任務 |
《通知》工作措施 |
具體要求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落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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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 |
22.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行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極端重要性。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承擔起耕地保護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負總責。要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共同責任機制,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依紀依規追究責任。各地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抓緊制定和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行為立即糾正,堅決遏制新增問題發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底前將本通知執行情況報國務院,并抄送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履行耕地保護責任。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本通知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責任和意識。各旗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負總責,并采取有力措施強化監督管理,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中發[2017]4號)的要求,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切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持續推進耕地質量提升和保護。按照全面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核實工作要求,認真做好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切實加強設施農業用地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管理,做到先補劃、后占用。嚴格補充耕地竣工驗收和數量核定,強化監測監管,確保耕地儲備庫真實可靠。 |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 |
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牧局、統計局、林草局 |
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
附件2

附件3
綠色通道占用耕地情況統計表
面積: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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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
總計 |
鐵路、高速、國省干道等兩側綠色通道 占用耕地情況 |
縣鄉村道路兩側綠色通道占用耕地情況 |
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兩側綠色通道占用耕地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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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其中每側5米以外的面積 |
合計 |
其中每側3米以外的面積 |
合計 |
永久基本農田面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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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
永久基本農田面積 |
面積 |
永久基本農田面積 |
面積 |
永久基本農田面積 |
面積 |
永久基本農田面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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