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扶持效應,更好地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內財社〔2019〕289號)、《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內政辦發〔2020〕1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1〕49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落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一)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二)靈活就業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二、補貼險種
(一)對招用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補貼險種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
(二)靈活就業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補貼險種為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三、補貼的期限
(一)對招用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補貼期限最長1年。
(二)靈活就業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補貼期限最長2年。
四、補貼標準
(一)對招用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
(二)靈活就業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養老保險以當年度最低繳費基數,按照12%的繳費比例予以補貼;醫療保險按照本人當年實際繳費額度的60%予以補貼,不包括大額醫療保險。
五、補貼辦理方式
(一)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后返,上年度的社保補貼在下年度1季度申報返還。
(二)對招用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補貼按下列程序辦理:
1、企業持下列材料向企業經營所在地的旗縣區就業服務機構申報:
?(1)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高校畢業生的身份證、畢業證、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呼和浩特市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表》、《小微企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高校畢業生人員花名冊》各2份。
2、旗縣(區)就業服務部門對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小微企業及吸納高校畢業生情況進行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旗縣(區)就業服務部門直接將社會保險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的銀行賬戶。
(三)靈活就業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按下列程序辦理:
1、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可通過登錄“青城智慧人社APP”、“內蒙古人社APP”或“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入網廳線上辦理靈活就業登記;也可持身份證到常住地的社區或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線下辦理靈活就業登記。
2、符合社保補貼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持身份證、就業創業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呼和浩特市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表》每年一季度到高校畢業生常住地的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申報返還。
3、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對高校畢業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報旗縣區就業服務部門審定。旗縣區就業服務部門對審定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將上年度補貼資金打入本人銀行賬戶。
六、補貼資金渠道
招用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和靈活就業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資金從上級下達的中央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七、其他有關問題
(一)?靈活就業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險補貼,在規定補貼險種內按照本人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險種給予補貼。
(二)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從辦理靈活就業登記的下月起給予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規定補貼期內,在單位穩定就業的,從單位為其參保繳費當月起,終止其社保補貼。
(三)社會保險補貼經辦機構對所有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的補貼情況逐人逐年在自治區勞動核心業務子系統內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模塊中的“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管理”或“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項中進行登記并在本人《就業創業證》上進行相應記載。
(四)旗縣區就業服務機構要通過學信網、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比對核查高校畢業生畢業及就業相關情況。
(五)?小微企業認定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的有關規定確定。
(六)各級就業服務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社會保險補貼資金的審核和管理。對申報人員弄虛作假的,取消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資格,并追回補貼資金;對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違規審核發放補貼,造成就業資金損失的,按照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關于做好呼和浩特市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落實的通知》(呼人社辦發〔2020〕157號)同時廢止。
附件:
1.《呼和浩特市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表》;
2.《呼和浩特市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表》;
3.《呼和浩特市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補貼人員花名冊》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 附件1: | ||||||
| 呼和浩特市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表 | ||||||
| 旗縣(區)??????????????? 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 編號: | ||||||
| 本人基?????????? 本情況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
| 身份證號碼 | 就業創業證編號 | |||||
| 畢業證號 | 聯系方式 | |||||
| 戶籍地址 | ||||||
| 常住住址 | ||||||
| 畢業院校 | 畢業時間 | |||||
| 靈活就業登記時間???????? | 年?????? 月??????? 日 | |||||
| 個人承諾書 | 本人鄭重承諾:以上填報的內容真實、準確、有效,如與 實際情況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 |||||
| 承諾人: | 年? 月? 日 | |||||
| 街道?? (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審核意見 | (單位公章) | |||||
| 經辦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旗縣(區)就業服務部門審批? 意見 | ||||||
| 經審核,同意享受?? 年度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從??? 月至???? 月止。補貼金額?? 元。 | ||||||
| (單位公章) | ||||||
| 經辦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注:此表一式三份,本人、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旗縣(區)就業服務部門各一份。 | ||||||
| 附件2 | |||
| 呼和浩特市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表 | |||
| 填報時間: | |||
| 企業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企業法人 | 企業經營地址 | ||
| 經辦人 | 聯系電話 | ||
| 企業銀行賬戶??????? 開戶行名稱 | |||
| 企業銀行賬戶賬號 | |||
| 申請補貼人數 | 申請補貼金額 | ||
| 企業承諾書 | 本企業鄭重承諾:以上提供的情況真實、準確,如有故意隱瞞、虛構 或以其他方式套取補貼資金的行為,愿承擔一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 ||
| 企業法人簽字: | 企業公章: | 年??? 月?? 日 | |
| 旗縣(區)就業部門審核意見 | |||
| (單位公章)? | |||
| 經辦人簽字: | 負責人簽字: | 年??? 月?? 日 | |
| 附件3 | ||||||||
| 呼和浩特市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補貼人員花名冊 | ||||||||
| 填報企業名稱(簽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 ||||||||
|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畢業學校 | 畢業時間 | 所學專業 | 簽定勞動合同時間 | 合同期限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