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
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91號)要求,市人民政府對市本級149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經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確認繼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112件,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11件,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26件。
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對確認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機關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對廢止、失效和未列入繼續有效目錄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機關應當停止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附件: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12件)
??????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26件)
??????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1件)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