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學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縣、區(qū)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和林格爾新區(qū)管委會,市有關部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推進全市中小學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關于推進全市中小學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健康中國2030”規(guī)劃綱要》,推動學校體育場地設施資源共享共用,提高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利用率,更好地滿足廣大群眾就近便利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需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緊緊圍繞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把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作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zhàn)略的重要舉措,積極穩(wěn)妥推進開放工作,切實推動學校體育、群眾體育高質量發(fā)展,助力“五宜”城市建設,打造“美麗青城·草原都市”靚麗風景線。
二、基本原則
(一)服務公眾,體現公益。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以各旗縣區(qū)政府為主導,以中小學校為主體,加強部門協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充分發(fā)揮學校體育資源的社會效益,有效擴大體育服務供給范圍。
(二)因地制宜,有序開放。針對不同區(qū)域、不同學校的實際條件,分批、分階段推動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有序開放,建立能夠發(fā)揮實效、保障有序、持續(xù)推進的服務管理模式。
(三)校內優(yōu)先,安全為重。學校體育場地設施要首先保證本校師生教育教學活動需求,在確保校園安全的前提下,形成學校體育場地設施“自主、擇時”開放的新模式新局面。
三、工作目標
(一)2023年5月14日之前,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學體育場地設施全部對外開放。
(二)根據推進情況,計劃于2023年5月底之前,對經過改造符合開放條件的學校場地設施全部對外開放。
(三)到2025年,建立健全管理規(guī)范、服務有效、監(jiān)督有力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體系,形成政府、部門、學校和社會力量相互銜接的開放工作推進機制。
四、開放要求
(一)開放范圍。公辦中小學用于體育活動的室外場地設施,如操場、球場、田徑場跑道等露天場地要面向社會開放;鼓勵民辦學校向社會開放體育場地。
(二)開放條件。學校體育場地設施與學校教學區(qū)域相對獨立或可實施“軟、硬”隔離,場地設施開放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及其他工作的進行;場地、設施和器材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安全可靠。
(三)開放對象。對校園周邊社區(qū)居民和社會組織。
(四)開放時間。具體開放時段、時長由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如不具備開放條件或暫停對外開放,需在校門口及所在社區(qū)告示欄預先告知。
(五)開放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擾亂管理秩序或影響周邊民眾正常生活。嚴禁攜帶寵物、香煙、打火機、火柴和危險物品等進入校園,嚴禁開展易對健身人員產生干擾和意外傷害的活動。
(六)開放辦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學校與所在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或社區(qū)居民委員會簽訂學校體育場地設施資源共享協議。
五、責任分工
(一)市政府辦公室:建立督導協調機制,統籌安排部署全市中小學體育場地設施對外開放工作。
(二)各旗縣區(qū)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領導協調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有序推進轄區(qū)中小學體育場地設施對外開放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學校負責、社區(qū)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市教育局:對全市中小學體育場地設施進行摸底調查,根據區(qū)域和學校不同情況,加強督查調研和督辦落實,適時通報全市工作推進情況,定期向社會公示開放體育場地設施的學校名錄,并做好對開放學校的指導、督查、考核和評估工作。
(四)市體育局:作為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對外開放工作的配合部門,負責協同市教育局開展指導、督查、考核和評估工作。積極引導社會體育指導員主動服務開放體育場地設施的學校。
(五)旗縣區(qū)教育局:負責做好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條件調研評估,指導學校制定相關制度和開放管理辦法,確定向社會開放體育場地設施學校名錄,指導、督促名錄范圍內的中小學校按照規(guī)定有序開放體育場地設施。
(六)旗縣區(qū)綜治、公安部門:負責開放體育場地設施的學校及周邊的綜合治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七)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社區(qū)居民委員會:負責宣傳和引導社區(qū)居民文明健身,做好居民的入校愛護財物、安全鍛煉教育及健身須知宣傳,協助處理居民在學校健身過程中的糾紛。積極鼓勵熱愛公益事業(yè)、具有專業(yè)特長的社區(qū)居民參與體育場地設施開放工作的志愿服務。
(八)開放學校:健全開放中的各項管理制度,在學校大門醒目處張貼開放公示牌,告知入場人員健身活動須知等注意事項。做好場地和設施的開放改造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探索簡易、安全、智能入校新技術手段應用,做好居民入校查驗等安全保障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縣區(qū)政府要高度重視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工作,成立領導小組,明確有關部門、學校責任分工,結合轄區(qū)中小學體育場地設施情況制定向社會開放實施細則,并抓緊落實。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單位要擴大宣傳,提高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的知曉度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要提倡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導轄區(qū)群眾加強體育鍛煉、積極參與到全民健身活動中來。
(三)強化安全防范。各級教育部門要協調同級綜治、公安、衛(wèi)健等部門建立關于加強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安全保衛(wèi)方面的工作機制,加強場地設施開放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障。鼓勵各旗縣區(qū)政府為開放體育場地設施的學校購買公眾責任保險。
(四)開展督查考核。各級教育部門牽頭制定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開放監(jiān)督和考核標準并組織實施。適時對外公告全市第一批、第二批開放學校名錄,對不符合開放條件的要對外說明原因。各旗縣區(qū)要公布轄區(qū)內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監(jiān)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