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完善分級診療制度,轉變醫療衛生服務模式,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全力破解居民看病“最后一米”難題,讓居民就近享受到高質量的醫療、康復服務,增強居民健康獲得感、幸福感,我市印發了《呼和浩特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辦法》,具體解讀如下:
一、制定依據
2022年3月,國家衛健委等六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衛基層發〔2022〕10號),標志著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正式全面啟動。按照國家相關文件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該實施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包括基本原則與工作目標,積極擴大簽約服務覆蓋率,2023年底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40%以上,同時在現有服務水平基礎上,使全人群和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每年提升3-5個百分點,逐步實現家庭全覆蓋。
(二)服務供給包括家庭醫生的人員組成和服務類別。
(三)簽約服務范圍明確簽約主體為各旗縣區所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簽約居民為各旗縣區轄區范圍內常住居民。
(四)醫保通過以下政策給予支持:
一是將家庭醫生簽約的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服務范圍。
二是簽約參保居民在家庭醫生簽約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將納入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支付范圍。起付線、報銷比例分別按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執行,支付額納入相應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三是二、三級醫院醫師到簽約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診察費標準參照派出醫院標準執行(不含特需類)。
四是將我市11項門診診察費在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保報銷比例由原來的80%調整為100%,不設起付線。
五是鼓勵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高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備藥率,保障簽約居民的用藥需求,協調國家醫療保障局、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推進將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學門診診察費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六是對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適合醫護人員定期上門實施治療和護理的簽約居民,探索開展家庭病床醫保結算。
(五)簽約服務費支付對象及標準。一是簽約服務費支付對象為參加呼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簽約居民。二是簽約服務費按照支付對象,非重點人群每人每年55元,其中醫保基金支付20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支付30元,簽約居民支付5元;重點人群每人每年150元,其中醫保基金支付110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支付30元,簽約居民支付10元。啟動前三年(2023年-2025年)簽約居民暫不支付簽約服務費。同時考量重點人群簽約覆蓋水平,2023年底,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不低于78%。
(六)簽約服務內容。包括健康評估、基本衛生服務、便捷配藥等八個方面,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從疾病治療向健康管理轉變,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
(七)簽約服務費撥付。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所在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分兩階段撥付。第一階段按照簽約服務費的50%撥付基本服務經費,以核定的簽約服務費支付對象人數核算,按季度撥付;第二階段以《考核標準》的結果為依據,按比例撥付簽約服務費剩余的50%。
(八)優化服務質量,包括強化家庭醫生培養培訓體系、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推廣彈性化服務協議三方面內容。
(九)建立考核機制,包括完善考核體系、建立獎懲機制、加強監督與評估三方面內容。衛健部門牽頭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考核機制,會同醫保部門共同制定《考核標準》,在核定的支付對象人數基礎上根據“有效簽約”、“有效服務”和“有效控費”,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數量、簽約居民滿意度等進行考核。
(十)完善保障機制,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社會面宣傳引導兩方面內容。
政策解讀來源:市醫療保障局
(政策解讀聯系人:梁志國,聯系電話:0471-2386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