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
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對市本級現行有效的136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經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確認繼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101件,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23件,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12件。
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對確認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機關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對廢止、失效和未列入繼續有效目錄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機關應當停止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同時要做好新政策的銜接工作。
附件: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01件)
??????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23件)
??????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12件)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