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努力減輕繳存職工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壓力,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優化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自2025年10月15日起,支持繳存職工提取公積金用于提前還清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將“先還清后提取”優化為“先提取后還清”模式,即:繳存職工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提前還清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個人住房商業銀行貸款,提取金額劃轉至相應商業銀行還貸專戶,提取人或多個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合計余額不得少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余額。同時,原“一次性還清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繼續保留。
奮楫爭先,賡續前行。下一步,中心將以此次業務調整為契機,持續創新服務新方式、加強探索創新新舉措、積極展現服務新作為,為我市住房公積金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